项目名称
院校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学位时限
北京外国语大学
相关课程成绩达到如下要求: (1)英语专业学生,六门学位课程的平均总评成绩达到70分(含70 分)以上,在学制期限内完成学士论文课程学习且最终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注:六门学位课程为高级英语文学文化模块和高级英语专业模块的部分课程,即高级英语写作、跨文化交际、变化中的英语、文学阅读与欣赏、专业方向课程1、专业方向课程2。) (2)非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总评平均成绩达到70 分及以上、在学制期限内完成毕业论文且论文写作及论文答辩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在学制期限内通过学位英语课程。 学位外语免考条件: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成绩单 2、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证书 3、教育部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90分及以上成绩证明 4、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450分(含)及以上、六级425分(含)及以上成绩单(2005年6月及以后各次考试成绩单)
毕业当批次申请
北京语言大学
1. 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网络统考,取得毕业资格且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研究工作或专业工作的初步能力; 2. 已撰写学位论文,且成绩在C+级(70分)及以上,答辩成绩合格(70分)及以上; 3. 外语水平要求: 在修业年限内,已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非外语类专业学生,需持有以下外语等级证书且至学位审核时该等级证书获得时间不超过5年: a) 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b)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证书; c)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以上; 在修业年限内,已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外语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学院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测试(或政策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考试),但英语专业持有英语八级考试合格证书且至学位审核时证书取得时间未超过5年,可免于参加英语外语综合水平测试。
毕业后一年内
东北大学
1、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2、通过下列学位外语考试中的一种: A.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 B.取得全国公共英语三级合格证书,笔试及口语成绩均合格(1503及之前学籍批次学生可凭公共英语三级笔试成绩申请)。 C.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A级)统一考试合格证。 以上各类成绩自考试合格之日起至申请学士学位之日不得超过五年。 D.在学籍有效期内参加各省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外省学位外语合格证书上的所在院校必须是东北大学)。 E.在学籍有效期内参加相应专业层次要求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中的大学英语科目考试,成绩在90分(含)以上。
毕业一年内
东北师范大学
1、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 2、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且参加论文答辩(2020年及之前的毕业生除外),成绩及格(含)以上; 3、学位外语要求: (1)非英语专业学生: 1)统考《大学英语B》(非艺术类专业)、《大学英语C》(艺术类专业)成绩85分(含)以上; 2)学习中心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简称PETS3)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简称CET4、CET6),笔试成绩400分(含)以上; 5)已取得学士学位(含)以上学位证书。 (2)英语专业学生: 1)参加日语等级n3(含)以上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由吉林省高校联合组织或由我校委托省内其他高校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日语,成绩合格; 3)本科学习阶段参加由学习中心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试语种为日语,成绩合格;
毕业两年内(以毕业证签发时间算起)
华中师范大学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平均课程考试成绩75分以上。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答辩并获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4、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英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学生在读学习期间取得的外语成绩有效。
本科毕业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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