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荆楚学院教学质量保证分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的通知
根据《湖北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及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现成立教学质量保证分委员会,下设教学督导工作组。
一、成立教学质量保证分委员会
主 任:胡 兵
副主任:谭锡军
委 员:徐杰生 王 玥 马 丽
二、成立教学督导工作组
组 长:谭锡军
副组长:徐杰生 齐 伟
成 员:李 晶 马 丽 刘 军 陈 超
三、教学督导工作组职责
1.制定督导工作计划,记录督导工作日志,撰写督导工作总结。
2.有计划地对人才培养方案等有关教学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3.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听课、评课活动,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4.参加开学初的教学巡视检查、期中教学检查、考试工作检查和试卷检查,对考场纪律和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5.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6.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开展教学专项督导、专题调研、教学评估等工作。
7.参加开放大学和学院组织的有关教学会议,了解教学工作动态。
8.及时收集和整理在教学督导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教学督导信息,及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湖北电大荆楚学院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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