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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教育培训师资库建设实施办法
2024-08-09 15:22  

为进一步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师资建设工作,促进教育培训质量

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为适应培训工作实际与课程开发需要,需建立容量足够、专业齐全

的师资队伍,满足多层次、多专业、多类型的培训需求。

二、培训师资来源

培训师资以本校教师为主体,兼顾校外教师及专业技术人才。原则

上聘请本校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培训经验的教师任教。根据培训方案

的要求,可选聘其他高校或校外熟悉培训业务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

企业家和技术人员或生产一线人员担任授课教师,以保证各类培训班的

质量。

三、培训师资条件

1、具有爱国奋斗精神、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本专业领

域最新、最前沿的知识,较丰富的教学与实践经验。

3、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能针对不同类别学员的学习特点,在讲

授过程中注重讲课技巧的使用,与学员互动性强,善于调动课堂气氛。

4、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善于理论联系

实际,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启发引导学员解决现实问题。

5、愿意承担继续教育学院的培训教学任务,并按要求进行教学准备

(编写课程提纲、制作 PPT 课件)并实施教学。

6、年龄一般在 60 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培训师资遴选途径

1、教师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工作实际需求进行申报。

2、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培训师资条件直接聘任。

3、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外单位或教师推荐。

五、培训师资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校内教师个人根据申报条件自愿报名,填写《荆楚理

工学院继续教育培训师资申报登记表》(附件 1)。

2、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申报教师资格进

行审核并盖章后报继续教育学院。

3、聘任入库:继续教育学院对选报的授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后纳入

培训师资库,用于承担学校非学历教育各类培训课程,并优先向校外企

事业单位及合作培训机构推荐授课。

六、实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培训班结束时,由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班组织学员填写《荆楚理工学

院非学历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表》(附件 2),并及时回收,对评估数据

进行统计分析,对评估结果低于 3 分(含)的课程应及时进行课程调整,

或更换任课教师,或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配合任课教师对授课

内容与教学形式进行优化、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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